工程造价对防疫费用作出新规定。
工程造价新规定明确 ,因疫情防控发生的防疫费用可计入工程造价。具体内容如下:防疫费用计入造价:根据住建部3月26日通知,因疫情防控产生的防疫费用(如消毒设备、防护用品 、体温检测设施等)可直接计入工程造价,由发包方承担。这一规定为施工单位提供了明确的费用支持依据,避免因防疫成本增加导致的经济纠纷 。
住建部办公厅下发通知 ,明确防疫费用可计入工程造价,并出台多项政策保障工程领域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具体内容如下:加强合同履约变更管理:疫情防控导致的工期延误被视为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情形。企业应加强合同工期管理,根据实际情况与建设单位协商合理顺延合同工期 。停工期间增加的费用 ,由发承包双方协商分担。
疫情防控期间继续施工的项目,可在工程造价中单列疫情防控专项经费,按照每人每天40元的标准计取 ,这一政策近来由浙江住建厅明确提出。

河南省住建厅关于疫情期间工程计价规定
〖壹〗、河南省住建厅关于疫情期间工程计价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因疫情导致不能按时履约,工期应予以合理顺延 。这一规定确保了工程合同双方在面对疫情这一不可抗力因素时,能够有合理的调整空间 ,避免因疫情导致的违约问题。防疫费用计取原则:未开工的项目需增加防疫经费,工地现场看护、防控监管人员等按40元/天增加。
〖贰〗、常态化疫情防控费用处理根据山西住建厅7月19日发布的消息,建筑工程施工期间 ,若项目所在地有疫情防控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防控措施(如设置隔离区 、配备防疫物资、定期消杀等)所产生的费用,直接计入工程造价 。此类费用属于工程成本的一部分,无需额外协商或调整。
〖叁〗、江苏省:住建厅发布的《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相关工作的通知》也明确 ,因疫情防控导致的建设工期延误,属于合同约定中的不可抗力情形,建设单位应将合同约定的工期顺延。
〖肆〗 、防疫经费标准:浙江住建厅明确提出 ,疫情防控期间继续施工的项目,可在工程造价中单列疫情防控专项经费,按照每人每天40元的标准计取 。此外 ,其他省市也有关于防疫成本列入工程造价的相关政策:郑州市住建局:将防疫期间施工单位在对应承建项目所产生的防疫成本列为工程造价予以全额追加。
〖伍〗、工程损失由业主承担;工期顺延。江苏、湖南等省重申这一原则,要求损失分担严格按法律法规执行。地方政策差异与实务建议 政策执行中的矛盾与调整 部分地区合同条款与法规冲突:例如国有投资项目合同常规定“无限风险不调整 ”,但地方住建厅通过指导文件间接支持调价 ,需通过协商解决 。
工地疫情防控费用如何计算?谁来承担?这些案例可供借鉴
〖壹〗 、山东省:除防疫费用外,施工降效、窝工及赶工费用也计入工程造价,由发包人承担。泉州市:疫情防护物资、临时隔离设施 、场地消杀、防护人员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复工人员隔离观察费用(住宿、伙食 、管理费)由双方协商分担;常态化防控措施费按分部分项工程费与单价措施项目费之和的0.66%计算。
〖贰〗、签订合同 ,一般按合同执行,由甲方承担,从下面条款中了解到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 ,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叁〗、平先生的家属在办理完相关手续后来到保险公司进行索赔,可保险公司只承担了平先生入院检查 、治疗所花的费用 ,而其占比例最大的假肢费用缺不予赔付,理由是假肢超过了国家社保的范围,保险公司不承担赔付责任。
〖肆〗、要分析污水泵台班单价的构成 ,如果台班工日与签证工日的工种一样,则这150工日的费用不予以计算 。如果台班工日与签证工日的工种不完全一样,则要计取两者差异 ,而不是再计取150个工日的费用。
〖伍〗、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注: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 。至于受害人是否能够负担得起,则是执行的问题。
肺炎疫情期间相关工程造价政策汇总和费用处理解读
费用标准与范围浙江 、山东规定按每人每天40元计取专项经费 ,包含防疫物资费、人工费、降效费及其他费用(仅计取税金)。四川省明确降效费需单独计算 。厦门通过调整人工费动态指数(2016)及上浮安全文明施工费(20%)间接支持防控成本。
疫情防控期间,尚未招标或未签订合同的工程,建设单位应考虑疫情对工程项目的影响,增加疫情防控费用 ,调整因疫情引发的市场费用上涨费用。上涨后的总价超过概算的,建设单位应调整概算。
防疫费用计入工程造价:因疫情常态化防控发生的防疫费用,可计入工程造价 。这一规定为工程项目在疫情防控方面的费用支出提供了明确的政策依据 ,有助于保障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减轻参建单位在防疫方面的经济负担。指南适用范围: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管理。
建设工程项目疫情防控费用明确:20元/天/人
建设工程项目疫情防控费用明确为每人每天20元标准足额计取 、包干使用 。具体说明如下:费用涵盖内容:因疫情防控增加的防疫人员工资、防控物资、核酸(抗原)检测 、宣传教育和临时设施等费用。计取条件:以防控期间(不含常态化疫情防控期)施工单位的现场工人和管理人员实际人数计算。人数确认方式:具体人数由发承包双方签证确认 。
北京市2022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工程造价和工期调整工作的指导意见》(京建发〔2022〕176号)规定,疫情防控费用标准为20元-40元/人/天 ,其他省市可参照执行。
工程建设项目(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标准)评审费:两小时内400元/人,不足两小时按两小时计;2-8小时部分每小时增150元;超8小时部分每小时增200元。流标未评审或专家回避(非信息维护问题)按200元/人发放 。









